回轉窯烘烤期間從間歇到連續,從低速到正常窯速的轉窯制度極為重要,既可使窯內各處襯體保持溫度的均勻、均衡性,同時又可保證窯體中心線規整和橢圓度正常。
臨停烘烤要求:

在生產期間如遇回轉窯臨停,停窯時間在兩天以內,回轉窯內沒有耐火材料檢修項目,燒成系統處于熄火保溫狀態(生料制備系統在停窯后2h以內停機),窯胴體溫度在100℃左右,按70℃/h進行升溫操作,在窯尾溫達650℃時按75℃/h進行升溫操作,總升溫時間控制在12h以內。
停窯冷卻制度:
? 1)計劃停窯時,采用排風機并以調整風機擋板開度來控制冷卻速度,冷卻速度為40-60℃/h;停窯后10h打開窯門,16h打開
預熱器人孔門進行冷卻。
2)停窯檢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慢冷卻以保護設備及襯體安全,維持微負壓,經36小時后方可打開窯門進行相應的檢查。
3)若為處理其它故障而臨時停窯超過2h時,要向窯內間歇或連續噴油保溫,以維持燒成帶不熄火或窯皮及窯料不變黑;若停窯時間超過6小時則采取熄火保溫。
4)停窯冷卻期間,采用輔助傳動裝置按照表(二)進行轉動窯體。力求回轉窯內各處溫度受熱均勻,保證窯筒中心線規整及橢圓度正常。
?
注意事項:
1、嚴格遵守烘烤制度和“慢升溫、不回頭、不中斷”的原則,不準發生溫度突降或局部過熱現象。
2、預防為主,保證各系統相互正常運行以及工藝配料和熱工制度的匹配穩定,嚴禁料、煤供應不正常,系統內滯料、堵塞、火焰位置不當等現象。
3、按要求做好施工及烘烤、轉窯記錄。